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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8 月23 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人民中路2号,宜兴宾馆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7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赞成7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7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林琳、梁娜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8 月23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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