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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1-03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骆家马龙 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罗艳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年中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36号公告。 3、董事骆家马龙 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10-037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1-03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下午13:30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四名,监事黄建洲因公出国,书面委托监事刘杰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年中工作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3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1-03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于2011年4月7日披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号2011-007),对公司2011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公告,从上半年关联交易完成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关联交易在预计范围内进行,但个别项与年初预计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为了满足经营工作的需要,需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对部分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总额不变。具体为:①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调减从江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24,000万元,调减从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5,000万元,调减从中国空分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170万元,调减向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3,550万元,调减从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848万元,调减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5,000万元,调减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60万元;②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增加向上海中浦供销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30,000万元,增加向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4,000万元,增加向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4,500万元,增加向一拖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1,088万元,增加从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930万元,增加向国机资产管理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110万元。预计公司2011年度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调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骆家马龙 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其他8位董事一致同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建设”)、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美诺”)、一拖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国贸”)、中非重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重工”)、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福马”)、中国空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空分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国际”)、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公司”)、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三院”)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合”)、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以下简称“合肥通用院”)、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进汽贸”)基本情况见2011年4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11-007号公告。 (2)上海中浦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浦公司”) 中浦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建民,住所为浦东新区乳山路98号8层803室,经营范围为:普通机械及成套、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辅料(除危险品)、润滑油、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文化办公机械、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及硅钢原料邻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484.09万元,净资产为2,777.20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52,838.84万元,净利润532.82万元。 (3)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工”) 国机重工注册资本人民币13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培国,住所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大街1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机械及重工机械产品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机械配套、配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重工机械租赁、维修;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承包;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举办展览展销会;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7,864.10万元,净资产为121,550.60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76,990.10万元,净利润717.79万元。 (4)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勘院”) 机勘院注册资本人民币1,02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炜,住所为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1号,经营范围为: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实验、检测及技术咨询;工程测量与检测;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房屋租赁。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304.93万元,净资产为2,252.18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3,278.58万元,净利润260.46万元。 (5)国机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产”) 国机资产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弘,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11、12层,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经营、代理工程与农业机械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易货贸易及补偿贸易业务;从事本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业务;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进口商品、易货商品的销售;对外运输的咨询服务。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553万元,净资产为64,600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46,957万元,净利润24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农机院、中装总公司、中机建设、常林股份、中机美诺、一拖国贸、中非重工、中国福马、中国空分公司、中汽工程公司、中元国际、中通公司、机三院、中国联合、合肥通用院、中进汽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见2011年4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11-007号公告。 (2)中浦公司、国机重工、机勘院、国机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农机院、中装总公司、中机建设、常林股份、中机美诺、一拖国贸、中非重工、中国福马、中国空分公司、中汽工程公司、中元国际、中通公司、机三院、中国联合、合肥通用院、中进汽贸履约能力分析见2011年4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11-007号公告。 中浦公司以硅钢、特种中厚板、有色金属及矿产为三大优势贸易主体,为众多国内外重要客户提供了大量的优质基础材料,与上下游领域众多客户结成重要的战略发展伙伴关系;国机重工业务范围涵盖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设计、工程机械产品的生产制造、工程机械产品的销售、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等领域,产品远销欧美、亚洲、非洲、南美洲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机勘院是国家大型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测绘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及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甲级等相关资质;国机资产是以资产管理、资产运营业务为主,以国际贸易、战略投资业务为辅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公司与中国农机院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4,890万元;与中浦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与中汽工程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与中装总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171.35万元;与中机建设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与国机重工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与常林股份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与一拖国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08万元;与中机美诺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70万元;与中元国际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00万元;与中通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40万元;与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机勘院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30万元;与中非重工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与中国空分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与中国福马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万元;与机三院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万元;与中国联合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10万元;与中国电线电缆进出口有限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5万元;与合肥通用院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与中进汽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8.6万元;与国机资产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万元;与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合作总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与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即,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7,342.95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商品: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2)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3)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收取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通公司、中国农机院、中国联合、中进汽贸、中装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见2011年4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11-007号公告。 (2)公司于2011年4月8日与机勘院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28.9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对外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89.64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4)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与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96.30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5)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与一拖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088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6)公司下属公司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与中国空分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800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7)公司将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其他关联人签署上述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是公司执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调整议案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调整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是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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