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8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之全资子公司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泰置业")近期新增项目1个,具体情况如下: 沣太八路以南宗地。该项目位于咸阳市沣太八路以南,沣太九路以北,沣二路以东;土地面积:89,010平方米(133.515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宗地成交价款为9,500万元人民币。金鑫泰置业将按程序与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述宗地规划技术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8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阳光城集团兰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实业")之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梨花岛置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兰州昭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泰置业")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设立兰州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福房地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兰州实业100%的股权,兰州实业持有梨花岛置业90%的股权,梨花岛置业持有昭泰置业100%股权。 现本次成立子公司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名称:兰州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三)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梨花岛置业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 昭泰置业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四)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在公司总裁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鸿福房地产章程中作出约定,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本次出资完成后,梨花岛置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昭泰置业将共同持有鸿福房地产10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实业持有梨花岛置业90%股权,鸿福房地产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进一步在甘肃省开展业务做准备。 (二)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梨花岛置业及昭泰置业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设立之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 五、备查文件 兰州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