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1-025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8月16日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8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义秋女士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田炳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晓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晓芳董事、曹爱民董事、田炳福独立董事三人组成,张晓芳女士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义秋独立董事、唐朝盛董事、田炳福独立董事三人组成,王义秋女士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凯独立董事、张晓芳董事、王义秋独立董事三人组成,李凯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田炳福独立董事、李凯独立董事、张吉臣董事三人组成,田炳福先生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