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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102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2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杨恒坤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丁振华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郭明瑞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吕永祥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张俊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琪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102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变动原因,张俊杰先生不再担任我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琪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张俊杰先生的工作表示感谢。 附:张琪的简历 张琪,女,1976年11月生,大学本科。2003年5月至今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证券部职员。2010年2 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琪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5-5520066 传 真:0535-5520069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邮编:264000 电子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 23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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