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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2011-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2011年8月25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1、2011年6月13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发行人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1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发行人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6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06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4.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三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回售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回售申报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 12、起息日:2011年8月29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年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河北建投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7、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19、发行对象: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 23、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交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发行相关日期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联系人:姚勖、郭嘉 联系电话:0311-85288633、85518875 传真:0311-85518601 (二)承销团: 1、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代旭、葛长征、王俭、边洋、吕锦玉、权浩庆 联系电话:010-66568161、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 2、副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马登辉、雷岩 联系电话:010-68530988、0571-87828267 传真:0571-87821417 3、分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宋倩倩 联系电话:020-37588515 传真:020-87321755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7层 负责人:刘耀辉 联系人:徐扬、刘雅慧 联系电话:010-52601096、52601070 传真:010-52601075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泽敏 联系人:曹忠志、刘文平、刘桂红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康乐街14号祥源大厦 联系电话:0311-85202398 传真:0311-85202358 (五)担保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联系人:公峰涛 联系电话:0311-85288963 传真:0311-852887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周浩 联系人:邵津宏、葛鹤军 联系电话:021-51019192、010-57602230 传真:021-51019030、010-57602299 (七)收款银行: 开户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902516810601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宋丽萍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负责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和其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表示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中诚信评估基于对本公司自身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河北建投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诚信评估对河北建投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担保人信用级别不低于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中诚信评估基于对本公司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A。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评估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同时,本级别考虑了河北建投集团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所起到的保障作用。 中诚信评估评定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评估肯定了公司在河北南网具有的区域竞争优势,控股股东河北建投集团的有力支持,以及公司大功率发电机组较高的运行效率等正面因素。同时,中诚信评估也关注到公司所处河北南网发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导致竞争加强,煤炭价格继续上涨、后续资本支出将增加公司债务规模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影响。 1、正面 (1)区域竞争优势。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260.7万千瓦,其中234.7万千瓦位于河北南网,装机容量在区域内排名前三,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2)公司发电机组运营效率较高。火力发电机组的能耗随着机组规模的增加而降低,公司参控股的发电机组均在30万千瓦以上,且距离煤炭产区较近,电煤供应有保障,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较高。 (3)股东支持。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集团是河北省最大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集团,可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河北建投集团承诺,新增的火电项目在条件允许及公司有能力的情况下,将逐步由公司收购和建设。2009年,河北建投集团将沙河项目和任丘热电项目交由公司控股投资建设,履行了相关承诺。目前,公司拟通过发行39,039.44万股股份收购控股股东发电资产,若该资产重组事项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2、关注 (1)区域竞争日趋激烈。2010年,河北南网统调发购电装机容量达到2,541万千瓦,“十二五”期间还会投产800万千瓦左右,这将加剧公司所在电力市场的竞争。 (2)煤价上涨。电煤价格变动成为影响火电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2011年,动力煤合同价格继续上涨,市场价格或将震荡上行,为公司成本控制带来一定压力。 (3)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目前,公司债务规模处于可控范围,但随着规划项目逐步进入建设期,负债规模将有所增长,公司资本支出压力加大。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评估将于发行人及担保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评估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人、担保人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评估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评估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诚信评估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99.74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12.23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如下表: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4.5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0年末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40.96亿元的比例不超过10.99%。 (五)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及资本化的利息总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担保事项 本期债券由河北建投集团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亿元 经营范围:对能源、交通、水务、农业、旅游业、服务业、房地产、工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后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注册资本增加至150亿元。原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由河北省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和投资主体,主要从事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河北省支柱产业的投资与建设。公司是河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投资公司,控股A股上市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H股上市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上市公司。 (二)担保人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201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担保人201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11]第10009号。 担保人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201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发行人占河北建投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比例(合并口径)如下:
(三)资信状况 河北建投集团长期以来与各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1年3月31日,河北建投集团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466.6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06.7亿元。中诚信评估对本期债券担保方河北建投集团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表明河北建投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河北建投集团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72.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0.96亿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8.16%。若考虑本期债券,河北建投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80.87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42.35%。 (五)偿债能力分析 河北建投集团规模效应明显,债务压力小,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较强,具备很强的综合财务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1、财务构成分析 从资产构成来看,河北建投集团2010年末资产总计671.3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145.87亿元,占资产总计比例为21.73%,固定资产合计为179.21亿元,占资产总计比例为26.70%;从负债构成来看,河北建投集团2010年末负债合计382.2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为91.15亿元,占负债合计比例为23.85%,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91.06亿元,占负债合计比例为76.15%。河北建投集团资产规模较大,总体资产结构合理,整体资产质量较高。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两年及2011年一季度,河北建投集团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0年末,河北建投集团流动比率为1.60,同比下降13.04%;速动比率为1.28,同比下降16.88%。河北建投集团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都处于合理水平。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2010年末,河北建投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56.93%,较2009年末增加2.56个百分点。河北建投集团整体负债水平比较稳定,短期偿债压力较小,整体偿债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两年及2011年一季度,河北建投集团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
河北建投集团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增长。2010年度,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21亿元,同比增长33.97%;实现利润总额9.39亿元,同比增长8.93%;净利润8.17亿元,同比下降9.22%。集团公司盈利水平较好,为各项债务的按时偿还提供了保障。 4、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两年及2011年一季度,河北建投集团主要现金流量指标如下表:
河北建投集团现金流量总体上能够为集团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2010年度,集团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86亿元,同比增长23.63%。集团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支出较大,主要原因是集团公司下属能源、交通等板块近年来发展迅速,投资支出较大。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本期债券为被担保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4.5亿元。 (二)保证期间 河北建投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期债券到期日后两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河北建投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或者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河北建投集团追偿的,河北建投集团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 河北建投集团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范围 河北建投集团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债券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根据担保函向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务,将相应的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款通知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上述款项。 (六)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担保人为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项下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行使担保项下的权利。 (七)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和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核准/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但是在发生前述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书面通知担保人。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包括:当担保人发生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的重大事项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提供的新的保证作出决议,若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对是否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或采取其他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可能影响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此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以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into Energy Investment Co., Ltd. Hebei.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注册资本:913,660,121.00元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8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08429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自有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食品、烟(零售)、酒(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钢材、服装、针织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美容、美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冷、热饮的批发、零售;仓储、清洁洗涤服务;摄影、复印;歌舞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是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国际大厦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改委股字(1993)第59号文批准,由石家庄国际酒店公司、中信房地产公司、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国瑞公司及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联合发起,并向境内法人定向募集股份而设立,设立时总股本4,528.6万股。 (二)发行人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1、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1995年11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5]123号及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1996]19号文批准,国际大厦公开向社会发行A股股票,使用1,500万元A股发行额度(包括113万内部职工股)。1996年5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57号文批准,国际大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387万股。1996年6月6日,经深交所深证发[1996]137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国际大厦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上市时国际大厦总股份为5,915.60万股,可流通股份为1,500万股,股票简称“国际大厦”。 2、1997年转增股本、配股 1997年1月,国际大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10:8比例转增股本,总股本由5,915.6万股增加到10,648.08万股。同年,经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办[1997]18号文批准,以10,648.08万股为基础按10送2.8股送红股,实施送红股后总股本为13,629.54万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52号文批准,以总股本13,629.5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302股进行配股,配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为15,373.34万股。 3、1998年股权转让 1998年11月29日,发起人中信房地产公司与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国际大厦1,935.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9%)法人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受让完成后,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国际大厦法人股2,556.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3%。 4、2000年股权转让 2000年2月26日,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国际大厦386.43万股法人股股份(其中以“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发起人法人股364.56万股,以“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名义持有法人股21.87万股)转让给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001年1月转配股上市流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19号文)精神,经深交所安排,国际大厦转配股701.29万股于2001年1月5日上市流通。 6、2001年9月股权转让情况 2001年9月7日,经财政部财企[2001]522号文批准,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378.44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48%,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成为国际大厦第一大股东。 7、2002年股权转让情况 2002年11月11日,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与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际大厦2,885.3万股法人股,占国际大厦股本总额的18.77%。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国际大厦股份增至7,263.74万股,占国际大厦总股本的47.25%。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2月27日以证监公司字[2002]21号文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8、2004年2月股权转让情况 2004年2月20日,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市国瑞信息服务中心、石家庄国翔服务中心、保定虎振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市国翔管理服务公司及石家庄市国丰商贸中心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该等股东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共计888.2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8%,性质均为法人股。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际大厦第二大股东。(下转D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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