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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1-17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8月15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23日在公司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曹杰董事长主持,经审议并依法表决,全票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www.see.com.cn);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1-18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九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在公司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四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四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海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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