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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8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80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56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2,240 万股,发行价格为30.00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734,380.00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265,620.00 元。

根据公司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总投资

使用募集

资金量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备案情况
建设当年建设

第二年

铺底流动

资金

响水阻燃剂项目10,533.609,722.546,093.71 3,281.23 347.60盐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9000704334-1
滨海一体化项目24,433.3422,295.4313,896.47 7,482.71 916.25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发改审[2007]366号
合 计34,966.9432,017.9719,990.18 10,763.94 1,263.85* *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两个项目所需资金为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74,085,920.00元。

2010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从2010 年6 月12 日至2010 年12 月11 日止,详见2010 年6 月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7)及《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2)。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10 年12 月3 日将人民币7,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0 年12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从2010 年12 月10 日至2011 年6 月9 日止,详见2010 年12 月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0)及《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28)。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11 年6 月3 日将人民币7,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1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从2011 年6 月15 日至2011 年12 月14 日止,详见2011 年6 月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8)及《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7)。公司已于2011 年8 月5 日将人民币7,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1 年8 月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计划如下:

1、全资子公司滨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雅克”)的募投项目“滨海一体化项目”已于2010 年6 月部分投产,其中的TEP、TPP项目将于2011 年下半年完工并投产。为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雅克科技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补充滨海雅克三氯氧磷、三氯化磷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 万元补充滨海雅克TEP、TPP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

2、全资子公司响水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雅克”)的募投项目“响水阻燃剂项目”即将全部完工并投产。为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雅克科技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补充响水雅克阻燃剂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00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按期归还,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人民币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如下:

经核查,华泰证券认为:(1)雅克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00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按期归还;(3)雅克科技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雅克科技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证券同意雅克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8 月25 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11-02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8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6号《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 元/股。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042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于2011年3月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5,734,380.00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265,620.00 元,超出原募集资金计划人民币474,085,920.00 元。

公司于2010 年6 月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631.31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00 万元于2010 年12 月3 日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0 年12 月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7,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3,187 万元用于“雅克科技亚太区销售中心项目”,人民币115 万元用于购置研发设备,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00 万元于2011 年6 月2 日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1 年6 月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7,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 年8 月5 日将人民币7,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增资对象概述

斯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洋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1 月28 日在香港设立,注册资本1 万港元,总投资金额10 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贸易、销售和服务、咨询和投资。截至2011 年6 月30 日,斯洋国际有限公司总资产73.86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3 万元人民币,2011年截至6 月30 日实现营业收入218.37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8 万元人民币。

三、增资的必要性

斯洋国际是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立足香港发展进出口贸易业务,特别是公司的原材料如苯酚、环氧丙烷、双酚A等,将由斯洋国际负责采购,在主要满足雅克科技自身需求的前提下,斯洋国际将进行前述化工品在中国国内的贸易。

本次对斯洋国际增加投资97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250 万元,约折合7,554 万港元),一是要引进优秀人才,建立符合斯洋国际要求的采购销售系统;二是为斯洋国际提供采购原材料所需的资金,由于斯洋国际采购的原材料为远洋货物,船期较长,资金流转较慢,因此,通过增加投资为其提供采购原材料及运营所需的资金,建立库存,从而更方便地为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

本次增加投资总金额为97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250 万元,约折合7,554万港元),其中注册资本384.85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2,480 万元,约折合2,999 万港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斯洋国际的总投资金额为98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318 万元,约折合7,622 万港元),斯洋国际的注册资本为385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2,481 万元,约折合3,000 万港元)。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加投资事项经反复论证,如顺利实施,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市场需求情况与价格变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最终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给这次增加投资事项带来一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积极关注本次增加投资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承诺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销售网络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250 万元,约折合7,554万港元)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97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250 万元,约折合7,554万港元)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行为,是公司基于未来市场的竞争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经过认真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97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250 万元,约折合7,554万港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84.85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2,480 万元,约折合2,999 万港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如下:(1)雅克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00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按期归还;(3)雅克科技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雅克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证券同意雅克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70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250 万元,约折合7,554万港元)向全资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8 月25 日

(下转D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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