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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42版) 关联董事周晓华先生、梁兴安先生、张艾艾女士、朱敏女士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5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及《证券时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同意以本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C座第六层和第七层【《房地产权证》编号:X京房权证市股字第005539号、X京房权证市股字第005423号】抵押于贷款人,为此次授信提供担保。 2、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公司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总经理周晓华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提用上述授信额度的《提款申请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及《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4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下午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其中监事范雯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滕柏松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163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为22.6元。 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将使公司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为发展全国物业管理业务奠定基础,将有效降低公司进入新行业的风险、节省时间成本、完善房地产综合服务全产业链覆盖、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与世联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加强世联长期的核心竞争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收购无异议。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并且提高了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无异议。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6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1年1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1年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1年2月21日。 根据公司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88万份(首次授予期权数量979.2万份,预留期权数量108.8万份),首次行权价格为34.1元。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11年4月21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5股红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 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1088万份 ×[1+(0.15+0.35)]=163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979.2万份×[1+(0.15+0.35)]=1468.8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108.8万份×[1+(0.15+0.35)]=163.2万份。 2、首次行权价格的调整 (1)、派息 P1=P0-V = 34.1元 - 0.2元 = 33.9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P=P1÷(1+n)=33.9元÷[1+(0.15+0.35)]=22.6元 其中:P1为派息后的行权价格;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为除权派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但若在除权派息引起的行权价格调整中,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P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P=1元。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163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为22.6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世联地产本次期权调整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施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和《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地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本次发行取得超募资金28,117.38万元。本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100万元,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47%。截至 2011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0,709.38万元(其中包括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尚未支付款项为1,200万元)。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房地产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延展客户服务范围,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拟用2,100万元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雅园”或“雅园”)60%的股权。此次收购将实现世联地产物业管理业务的高起点运作,增加经常性服务收入在世联营收中的比例,提升公司抵抗行业周期和经济周期的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青岛新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集团”)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2号,主要办公地点即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林霞,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228052884,主营业务: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运营、装饰工程及设计。主要股东:漆洪波、林霞。 新世界(青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置地”)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2号,主要办公地点即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漆洪波,注册资本:800万美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400023782,主要股东:兆彤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新地集团是一家以甲级写字楼、五星酒店、精装修服务式公寓、高端购物中心开发为主的全国性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项目分布在青岛、苏州、南京、南昌、沈阳、上海等城市。新世界(青岛)置地有限公司为新地集团旗下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法人代表为虞宏力。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机电、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卫生保洁;票务代理;会议接待服务;商务咨询服务;健身咨询服务。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40号。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情况:新地集团出资449万元,占总股本的89.8%,新世界置地出资51万元,占总股本的10.2%。 青岛雅园具有10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坚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 的服务理念,服务的物业项目主要为位于城市中心地段的中高端写字楼及高端公寓项目。雅园的服务质量得到国家权威机构认可,2010年9月获得国家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青岛雅园现在管理的物业包括青岛新世界数码港、青岛时代广场大厦、青岛东海路9号、苏州新地中心、苏州新地国际公寓及南京新地中心等9个项目,已有合作签约意向的项目有4个。服务项目青岛新世界数码港被评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国优),服务项目青岛时代广场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省优);雅园的服务也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目前服务的主要项目均为当地地标性或代表性项目,公司服务项目的年度收费率保持在98%以上,客户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近几年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大幅增长,2010年营业收入为5,489万元,比上年增长18%。 青岛雅园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主要数据如下: 1. 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损益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价值的分析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雅园2010年利润出现下降,主要原因是苏州新地国际公寓项目于2009年11月起分期交付,由于分期的交付进度原因,2010年实际收费面积仅占项目总收费面积的54%,实际收入相比项目全部交付的正常收入减少500万,但项目的人力配置已趋于正常水平。2011年1-5月出现微亏,主要原因是2010年下半年新接管的项目南京新地中心、青岛嘉尚青庭公寓尚在前期管理阶段,1-5月开发商未支付空置房物业管理费补贴,收费率分别是正常状态下的43%、9%,按收购协议约定,完成股权变更后开发商将支付上述项目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补贴。另有其它项目开发商应支付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补贴将在年底集中结算,预计青岛雅园2011年利润约439万,世联对青岛雅园的盈利前景有充分信心。 截止2011年5月31日,青岛雅园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条款: (1)交易金额:世联地产以21,000,000元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 (2)支付方式:股权转让价款分四期支付 ① 第一期股权转让款4,200,000元,将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其中向新世界置地支付714,000元,向新地集团支付3,486,000元。 ② 第二期股权转让款8,400,000元,当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甲方按协议应当达成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的全部付款条件,则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其中向新世界置地支付1,428,000元,向新地集团支付6,972,000元。 ③ 第三期股权转让款4,200,000元,当甲方完成目标股权工商登记过户备案手续,且公司章程修正案完成并完成工商备案手续时支付,其中向新世界置地支付714,000元,向新地集团支付3,486,000元。 ④ 第四期股权转让款4,200,000元,将在甲方完成前三期付款条件后,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一年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支付,其中向新世界置地支付714,000元,向新地集团支付3,486,000元。 2、收购资金来源:世联地产超募资金 3、定价情况: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对青岛雅园进行了详细的财务尽职调查,对青岛雅园的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要素,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服务合约、一级资质、人力资源和品牌进行了客观评估;基于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分析,并购后的战略规划和未来收入的判断。双方经过谈判,确定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价款为2,100万人民币。 综合测算,项目的投资回报期为 4.23 年,项目净现值为693万元(折现率按照25%计算、净现值包含永续经营价值),内含报酬率为26.45%,项目经济效益可行。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对全球房地产服务行业标杆企业世邦魏理仕、仲量联行等的研究,物业管理是综合房地产服务的基础性业务,其市场潜力、收入增长稳定性、业务可延展性、协同效应为行业广泛认同。据初步测算,2010年中国物业服务企业收入总规模已超过2500亿,但物管企业普遍规模小,尤其是工商物业管理行业集中度低,除开发商下属的物管公司外,尚未出现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潜力巨大。物业管理业务将有助于抵抗行业波动、提高世联抗周期能力,有助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丰富和延展世联业务产品线,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符合世联长期战略目标。 本项目的实施将使世联地产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为发展全国物业管理业务奠定基础,将有效降低世联进入新行业的风险、节省时间成本、完善房地产综合服务全产业链覆盖、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与世联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加强世联长期的核心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万元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将使公司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为发展全国物业管理业务奠定基础,将有效降低公司进入新行业的风险、节省时间成本、完善房地产综合服务全产业链覆盖、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与世联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加强世联长期的核心竞争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收购无异议。 保荐机构意见: 1、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和主营业务的延伸,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迅速扩大规模,符合轻资产公司规模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并能够延展产业链,实现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和品牌协同效应。 2、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事宜已经2011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的使用超募资金事宜发表意见,认为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4、上述使用超募资金事宜是世联地产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世联地产的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保荐意见 5.《股权转让协议》 6.《收购青岛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世联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8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 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 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本次发行取得超募资金28,117.38万元。本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300万元,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18%。截至 2011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0,709.38万元(其中包括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尚未支付款项为1,200万元)。 二、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地产”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用人民币2,300万元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嘉联”)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纬联”)剩余股权转让款。其中1,000万元支付四川嘉联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1,300万元支付重庆纬联第二、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四川嘉联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情况 2010年11月30日,公司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收购侯红权、蔡继忠、刘忠、李倩和蒋玉敏全部自然人持有的四川嘉联共计51%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四川嘉联股权结构是:公司持股51%,成都嘉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持股49%。 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同侯红权、蔡继忠、刘忠、李倩和蒋玉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四川嘉联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支付第一期2,000万元;四川嘉联2011年经营业绩经审计达成指标后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关于收购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1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1月26日,四川嘉联已经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且公司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以自有资金全额支付了第一期股权收购款2,0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如四川嘉联2011年经营业绩经审计达成指标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支付四川嘉联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2、关于重庆纬联第二、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情况 2011年2月18日,公司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800万元收购王毓伟持有的重庆纬联51%的股权,本次收购后重庆纬联股权比例是:公司持股51%,其余的49%股份分别为王毓伟持股28%,曾滢持股11%,刘跃平持股5%,卢艺持股5%。 2011年3月31日,公司同王毓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重庆纬联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支付第一期款1,500万元;重庆纬联2011年和2012年经营业绩经审计达成指标后,分别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款各650万元,共计1,300万元。《关于收购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1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5月5日,重庆纬联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且公司已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了第一期股权收购款1,5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如重庆纬联2011年和2012年经营业绩经审计达成指标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1,300万支付重庆纬联第二、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三、审批程序 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重庆纬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300万元支付四川嘉联和重庆纬联剩余股权转让款(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结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宜是世联地产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世联地产的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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