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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S*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1-28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以电话、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2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独立董事郁方因出差外地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张民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均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赵德军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相关领导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少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提名刘定华、陈亮、黄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深圳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推荐苏文、杨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揭阳中萃推荐陈少波、王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推荐鲁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贾双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苏 文: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杨 瞀: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陈少波: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建锋: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鲁小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贾双彬: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刘定华: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陈 亮: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黄 昊: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9月1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三: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陈亮,男,于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经济特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市合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现任深圳佳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陈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昊,男,于1972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职员,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华勤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丰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浩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投融资总监。黄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定华,男, 194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著名经济法学专家,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和票据法。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商标协会副会长等职;曾当选湖南省第七、八两届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长沙仲裁委员会第一、二、三届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湖南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校友联谊会会长,湘籍法学家联谊会秘书长,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湖大)基地名誉主任。同时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省政协委员会委员和湖南省信息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定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候选人简介 苏文,男,1967年出生。理学硕士,获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1995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东亚银行高级系统分析员。2006年6月至2010年任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紫光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苏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2010年2月因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以公开谴责的惩戒。 杨瞀,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南大学MBA,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交易员、湖南金盛期货有限公司交易部经理、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高级咨询顾问、湖南润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6月至今任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杨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少波,男,大学文化,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中共韶关市委接待处干部,深圳市罗湖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少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锋,男,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职称,1992年3月至1998年6月担任揭阳市锦荣工业村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1998年至2007年4月担任揭阳市冠义塑胶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建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鲁小平,男,大学文化,1984.7-1985.7农行安徽省分行干部,1985.7-1992.11农行湖南省分行干部,1992.11-1998.12农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基金)部经理、农行湖南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主任,1998.12-2000.2农行湖南省分行管委会科长,2000年2月至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部(投资银行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鲁小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双彬,男,1966年出生,大学文化,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岳阳市财政局商贸科、工交科、企业(产权)科科长,岳阳市国资局副局长,现任岳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贾双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定华、陈亮、黄昊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22日 附件三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定华、陈亮、黄昊,作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刘定华、陈亮、黄昊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定华、陈亮、黄昊 日 期: 2011年8月22日 附件四: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资金的问题,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新的担保,控股股东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历史积累形成建议公司总结教训,今后严格按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对重大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公告的及时性,尽早解决历史担保。 2、董事会在对股东推荐以及岳阳恒立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进行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各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同意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郁方、赵德军、张民 2011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622 股票简称:S*ST恒立 公告编号:2011-31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 3、召集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以上1-2审议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同时刊登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12日-13日 3、登记地点: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0730-8245282 传 真:0730-8221311 联 系 人:李芸 2、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S*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1-29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2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曹金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附简历)。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满,经研究同意推荐陈晓东、宗雷鸣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刘晓红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陈晓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宗雷鸣: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刘晓红: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2011年中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本公司2011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11年上半年,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本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2日 简历: 陈晓东,男,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中新联光盘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晓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宗雷鸣,男,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中国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职员。1998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江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投资部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宗雷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宏:男,大学学历,曾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机体车间主任,新疆新岳冷气设备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质保师,质量部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刘晓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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