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 9号文批准募集设立,核准日期为2005年1月19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13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7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7月1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 2888

  联系人:童鹭榕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6)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7)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和儒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注:自2011年7月13日起,许小松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该公告于2011年7月13日披露。)

  (2)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注:自2011年7月13日起,李柯女士担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该公告于2011年7月13日披露。)

  (3)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4)王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5)周泉恭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3年10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数量策略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可指定相关人员参加或列席。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1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1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19只,其中封闭式7只,开放式21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26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 茅斐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电话: 010-66107900

  联系人: 李康

  3、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电话: 021-58781234

  联系人: 蔡雪

  4、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联系人: 虞谷云

  5、代销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电话: 021-38676161

  联系人: 韩星宇

  6、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047

  联系人: 田薇

  7、代销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10-85130579

  联系人: 许梦园

  8、代销机构: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电话: 0512-65581136

  联系人: 方晓丹

  9、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3066

  联系人: 齐晓燕

  10、代销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话: 021-68419974

  联系人: 谢高得

  11、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电话: 021-22169089

  联系人: 李芳芳

  12、代销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电话: 0755-82493561

  联系人: 庞晓芸

  13、代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联系人: 李笑鸣

  14、代销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冯戎

  电话: 010-88085338

  联系人: 李巍

  15、代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0764

  联系人: 吴少彬

  16、代销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 邓寒冰

  17、代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联系人: 黄岚

  18、代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

  联系人: 万鸣

  19、代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 0755-83076988, 010-84868330

  联系人: 张于爱

  20、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联系人: 邓炯鹏

  21、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电话: 010-65557013

  联系人: 李博

  22、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电话: 010-66599805

  联系人: 陈春林

  23、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电话: 010-67596093

  联系人: 何奕

  24、代销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建

  电话: 010-85238423

  联系人: 刘军祥

  25、代销机构: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电话: 0351-8686708

  联系人: 孟婉娉

  26.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梅文烨

  电话: 0755-82825551

  27、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电话: 021-63325888

  联系人: 吴宇

  28、代销机构: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郁忠民

  电话: 021-53519888

  联系人: 王伟力

  29、代销机构: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 马金声

  电话: 010-83561149

  联系人: 孙恺

  30、代销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 021-87050028

  联系人: 胡技勋

  31、代销机构: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电话: 0755-82026521

  联系人: 刘毅

  32、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电话: 021-32229888

  联系人: 陈敏

  33、代销机构: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 鞠瑾(代行)

  电话: 0471-4961259

  联系人: 常向东

  34、代销机构: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电话: 0531-81283906

  联系人: 王霖

  35、代销机构: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高颂

  电话: 0755-83704098

  联系人: 罗鸣捷

  36、代销机构: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50122222

  联系人: 宋歌

  37、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法定代表人: 马明哲

  联系电话: 0755-22626198

  联系人: 蔡宇洲

  38、代销机构: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电话: 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 霍晓飞

  39、代销机构: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联系电话: 0591-87383623

  40、代销机构: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电话: 0931-4890100

  联系人: 李昕田

  41、代销机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88656115

  联系人: 唐静

  4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联系电话: 010-66592638

  联系人: 张建伟

  43、代销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电话: 028-86690021

  联系人: 金喆

  44、代销机构: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 游锦辉

  联系电话: 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 张建平、罗绍辉

  45、代销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电话: 022-58316666

  联系人: 王宏

  46、代销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47、代销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联系电话: 010-66045608

  客户服务热线: 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48、代销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7052,400-8816-168

  联系人: 李津卉

  联系电话: 0755-22626172

  公司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49、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530

  联系人: 王京京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50、代销机构: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 姚江涛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 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scstock.com

  51、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9层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电话: 010-58568118

  联系人: 林长华

  网址: www.hrsec.com.cn

  52、代销机构: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电话: 0532-85022326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53、代销机构: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电话: 027-87618889

  联系人: 翟瓂

  联系电话: 027-87618882

  客服网站: www.tfzq.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2、申购费用、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注: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投资者通过“国联安?易购”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由赎回人承担。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2)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例二: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根据基金持有期长短的不同,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4、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方法: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全程风险预算,分享经济成长,追求绝对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类资产5%-65%,债券类资产(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结合数量化的金融工程模型,根据市场以及基金超额收益率的情况,进行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不同种类债券的配置。第二个层次,在股票投资方面,以价值选股为原则,主要选取基本面好、流动性强,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在行业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管理;在债券投资方面,注重风险管理,追求稳定收益,基于对中长期宏观形势与利率走势的分析进行久期管理与类属配置,并适量持有可转换债券来构建债券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德盛安心成长线”,“德盛安心成长线” 德盛安心成长线的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的值为0.9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上涨,在任意一天的斜率为同时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除以365。

  ■

  德盛安心成长基金的投资目标之一就是要为投资者提供绝对的收益,任何以股票市场指数和债券市场指数的加权平均为形式的业绩基准都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个绝对收益的投资目标。

  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外生于股票和债券市场,是绝对收益率的一个很好的度量,并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利息税率均属于公开公布的数据,符合作为业绩基准的条件。

  本基金将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德盛安心成长线水平。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低风险的基金产品,追求长期的稳定的收益。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下转C11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9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机 构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
   第D177版:信息披露
   第D178版:信息披露
   第D179版:信息披露
   第D180版:信息披露
   第D181版:信息披露
   第D182版:信息披露
   第D183版:信息披露
   第D184版:信息披露
   第D185版:信息披露
   第D186版:信息披露
   第D187版:信息披露
   第D188版:信息披露
   第D189版:信息披露
   第D190版:信息披露
   第D191版:信息披露
   第D192版:信息披露
   第D193版:信息披露
   第D194版:信息披露
   第D195版:信息披露
   第D196版:信息披露
   第D197版:信息披露
   第D198版:信息披露
   第D199版:信息披露
   第D201版:信息披露
   第D202版:信息披露
   第D203版:信息披露
   第D204版:信息披露
   第D205版:信息披露
   第D206版:信息披露
   第D207版:信息披露
   第D208版:信息披露
   第D209版:信息披露
   第D210版:信息披露
   第D211版:信息披露
   第D212版:信息披露
   第D213版:信息披露
   第D214版:信息披露
   第D215版:信息披露
   第D216版:信息披露
   第D217版:信息披露
   第D218版:信息披露
   第D219版:信息披露
   第D220版:信息披露
   第D221版:信息披露
   第D222版:信息披露
   第D223版:信息披露
   第D224版:信息披露
   第D225版:信息披露
   第D226版:信息披露
   第D227版:信息披露
   第D228版:信息披露
   第D229版:信息披露
   第D230版:信息披露
   第D232版:信息披露
   第D233版:信息披露
   第D234版:信息披露
   第D235版:信息披露
   第D236版:信息披露
   第D237版:信息披露
   第D238版:信息披露
   第D239版:信息披露
   第D240版:信息披露
   第D241版:信息披露
   第D242版:信息披露
   第D243版:信息披露
   第D244版:信息披露
   第D245版:信息披露
   第D246版:信息披露
   第D247版:信息披露
   第D248版:信息披露
   第D249版:信息披露
   第D250版:信息披露
   第D251版:信息披露
   第D252版:信息披露
   第D253版:信息披露
   第D254版:信息披露
   第D255版:信息披露
   第D256版:信息披露
   第D257版:信息披露
   第D258版:信息披露
   第D259版:信息披露
   第D260版:信息披露
   第D261版:信息披露
   第D262版:信息披露
   第D263版:信息披露
   第D264版:信息披露
   第D265版:信息披露
   第D26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