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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1年8月25日上午9:30在本公司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政立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局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斜体加黑部分为修订内容;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4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在本公司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贺国奇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局已经编制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局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自主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4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 原规定为:1、销售合同已经签订;2、相关收入已经收取入账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开具了收款收据或发票;3、完工开发产品移交条件已经达到,已采用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入伙,完工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4、该项销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现变更为: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收取首期款项并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取得收取购房款权利;房屋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该项销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变更原因:为使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确认更符合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二、董事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为了使公司会计报表能够提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会计信息,以及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自2011年7月1日起变更。根据规定,本次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经公司计财部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进行分析测算,累积影响数为0,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也使公司会计报表能够提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会计信息。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自主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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