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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货币A ■ 大成货币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依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80天。本基金在3个月的初始建仓期结束后,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已达到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 2、为使本基金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08年6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变更为“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图从2005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5月31日为原业绩比较基准(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走势图,2008年6月1日起为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走势图。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ETF及大成深证成长40ETF联接基金,1只创新型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基金及1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各基金合同,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未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国内宏观调控仍然面临重重挑战,经济增长在二季度出现明显下滑,从工业增加值、房地产与汽车销量、企业库存等指标来看,二季度增长非常疲软。另一方面,物价上涨趋势尚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通胀连续超预期。政府持续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包括严格的贷款额度控制,利率、存款准备金的持续上调,投资项目审批及进度的控制等。地缘政治、主权债务危机对国际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国内宏观调控的难度。 资金面是左右上半年债券市场走势的重要因素之一。货币紧缩政策导致上半年末银行间市场资金数次出现极度紧张局面。货币市场利率出现大幅波动。资金最紧张时期,央行甚至不得不向部分银行进行逆回购操作来补充流动性。一季度伴随着资金面由紧变松,收益率整体呈现先扬后抑走势。但随着二季度资金面的持续紧张,7天回购利率再次出现9%的极端值。收益率曲线整体出现上移并持续平坦化,其中金融债的升幅明显大于国债。 从各类货币市场品种表现看,回购利率飙升对短期债券的影响较大,3个月、1年期央票发行利率较上年末上行超过100个基点。1年期短融二级收益率较上年末平均上升近90个基点,信用利差也有所扩大。虽然3个月Shibor利率持续走高,但二季度Shibor浮息债出现大幅调整,点差波动近30个基点。这可能与投机盘过度交易,市场质疑Shibor存在虚高有关。短融由于供给放量,收益率冲高后,回落幅度总体不及利率品种。 上半年本基金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继续贯彻稳健操作的原则,高度重视组合的流动性管理和安全性管理。具体来说,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分析、未来投资期内持有人申购赎回带来的基金流动性变化预测以及货币市场利率判断的基础上,辅以情景分析等技术和数量手段进行资产配置决策。 在类属配置层面,本基金同时注重现金、回购、债券和存款的投资。针对资金面持续趋紧、市场波动加大及货币市场利率的大幅上行的情况,基于流动性和收益管理等多重因素的考虑,本基金始终保持了较短的组合剩余期限,在每轮资金面紧张时,均提前准备了充足的流动性。在现金头寸管理方面,上半年本基金没有进行定期存款投资,保持较高现金持有比例,通过滚动逆回购操作获取市场资金紧张时期的较高回购收益。在利率品种债券投资方面,重点持有流动性较好的短期央票和金融债,受半年末货币基金遭遇连续大额赎回的影响,债券比例有所上升。在信用品种方面,本基金继续保持了适当的企业短期融资券投资比例,获取较高利息收入。同时继续持有浮动利率债券品种,以在加息及流动性趋紧的情景下获得较好投资收益。 在上半年的货币市场行情中,本基金的组合管理思路有助于应对基金大规模的申购赎回压力,并有效规避了短期债券品种大幅波动的损失,提高了基金整体组合收益。本基金在及时调整央行票据、金融债、存款等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的基础上,做好流动性管理,同时进行主动和积极的收益管理。另外合理的期限结构安排为季度内持有人申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基金着眼于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的本义,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稳健操作的原则,合理安排投资组合和期限结构,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管理提高组合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净值收益率为1.6380%,B类净值收益率为1.7589%,期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176%。本基金着眼于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的本义,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稳健操作的原则,合理安排投资组合和期限结构,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管理提高组合投资收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增长有望底部企稳,但通胀在6、7月份冲高后仍将维持在相对高位,基于通胀冲高缓慢回落的判断,我们认为政策全面放松的可能性较小,结构性放松的可能性更大。随着保障房的陆续开工以及各项财政专项支付的下拨,投资对经济增长将起到托底的作用。 预计下半年资金面仍将维持紧平衡,银行整体超储率大幅回升。脱媒化引起的银行资金成本增加也使得回购利率难以快速下降。从具体品种看,各个评级短融目前的收益率具备较强的保护能力,配置价值突出。受流动性冲击较大的短期央票也具备抗风险能力。 本基金在下半年将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化,在稳健操作的原则下,高度重视组合的流动性管理和安全性管理。基于市场基本面和资金面以及投资人结构变化的判断,本基金下半年将继续保持投资组合的高流动性,严格控制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具体投资品种上,本基金投资仍将以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为主。同时继续充分利用市场机会进行利差套利,为投资人获取更多的无风险收益。 非常感谢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的长期信任和支持,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我们将始终把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基金收益的稳定性放在首位,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争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委托投资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8名成员中包括两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和委托投资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有关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按日结转份额,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分配利润38,067,314.41元,报告期内已分配利润38,067,314.41 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在大成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2011年8月25日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241,089,285.91份。其中,大成货币A的份额为616,623,263.69份,大成货币B的份额为624,466,022.2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王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瑛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税项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税项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关联方关系 6.4.2.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2.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1、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3.2 关联方报酬 6.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3.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6.4.3.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计算结果后当日完成复核,并于当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6.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 6.4.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投资于本基金. 6.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6.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并分别按银行间同业利率及协议利率计息。 6.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3.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4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9,999,700.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债券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本基金每日计提收益,通过每日分红使得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7.8.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1、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各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2、依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招募说明书》规定,投资人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对小数点第3位后采用“截位法”,余额划归基金资产,留待下次分配。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的期末基金总份额1,241,089,222.83 份与实收基金1,241,089,285.91份的差额63.08份系由此原因造成。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各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6月3日,红利再投资和基金转换转入作为本期申购资金的来源,统一计入本期总申购份额,基金转换转出作为本期赎回资金的支付,统一计入本期总赎回份额,不单独列示。 依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招募说明书》规定,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针对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在1000万以下的持有人,B级基金份额针对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持有人。若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超过10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若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转为A级基金份额。上述申购赎回份额中包含了A级与B级之间调增和调减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聘潘东女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312号)。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一)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 (二)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能满足各投资组合运作的保密性要求; (三)研究实力较强,能提供包括研究报告、路演服务、协助进行上市公司调研等研究服务; (四)具备各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满足各投资组合证券交易需要; (五)能提供投资组合运作、管理所需的其他券商服务; (六)相关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交易单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席位:中金公司、中银国际。本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席位:光大证券。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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