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ETF及大成深证成长40ETF联接基金,1只创新型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基金及1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 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各基金合同,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未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通胀”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旋律,CPI持续走高迫使央行连续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两次加息,同时实施了最为严厉的货币信贷控制,以减缓前期超发货币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这些政策影响下,中国经济增速在二季度大幅度回落,GDP环比增速从一季度的12%下滑到二季度的5%左右,工业增加值在4月份甚至出现了-5%的极端值,尽管5、6月份有所恢复,但是2季度扣除季节性因素的环比折年率也仅为个位数,在历史上也处于极低位置。在结构层面上,煤炭、电力、水泥等与投资相关的行业表现相对较强,而与终端消费相关的汽车、地产等行业非常疲软,汽车销量相对最高点下滑了25%左右,而全国的房地产销量则下滑了10%左右。这种上下游表现迥异的局面在历史上比较罕见,我们认为更多地是因为一些重大的项目在今年仍在不断地进行中。除此之外,房地产投资的滞后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反观海外经济,报告期内美国经济先扬后抑,一季度美国的表现不断超出预期,而且其就业状况的超预期改善使得主要市场的信心得以持续,而二季度较一季度出现显著下降,住宅价格连续下跌,且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影响下,通涨压力开始显现。同时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再次显现苗头,有迹象显示可能波及到西班牙、意大利等欧元区较大经济体,发达国家的复苏进程出现波折。 A股市场与中国经济的拟合度已然很高,一季度基于对通胀见底的预期,沪深300指数上涨3.04%,而二季度通胀回落和经济下滑均超出市场预期,沪深300指数大跌5.56%。从具体结构来看,A股的结构分化没有体现在市值的大小上,也没有体现在市盈率的高低上,而是上、中、下游的分化最为明显。其中,传统的大消费板块如TMT、零售、白酒、食品等行业的股票表现都较差;水泥、家电、汽车、机械、化工等估值较低的中游制造业股票表现比较突出。报告期内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和大势的判断,保持积极的仓位配置,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思路,增持了估值较低、成长确认的家电、银行等板块,而调整了业绩低于预期个股的持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76%,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中国的宏观经济和A股市场与2010年非常相似,2010年年中经济见底回升带来A股市场的大幅上涨,今年二季度的经济增长并不比2010年二季度好,我们认为应该反向思维:中国经济如此之差的局面不可持续。具体来看,发达经济体下半年不会出现显著改善,但只要发达国家经济情况不出现衰退,对中国的负面影响很小,外贸依然为顺差。内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在保障性住房、水利建设和轨道交通建设的推动下,将会继续维持高位,相当长的时间不必担心其大幅度下降,而未来出台的减税措施也会阻止消费需求的回落。因此虽然国内经济增速较去年10.3%的GDP增长有所下降,但不必过于悲观,3季度将可能是短周期的低点。政策方面,高通胀将会成为制约宏观政策放松的一个非常大的因素。我们预期下半年的信贷政策仅略有放松,而结构性的政策将会不断地出台。6月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及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等政策已经有所端倪,下半年可能会有很多产业政策出台,尤其是那些有利于经济转型的新兴产业。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下半年将是宏观经济见底回升的过程,工业增加值将会回升至历史均值,被迫延长的紧缩政策也可能放松,A股市场相应会有较好收益。从具体行业来看我们继续坚定看好以家电、医药为代表的大消费板块,同时积极关注下跌幅度较大,且受政策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委托投资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8名成员中包括两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和委托投资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表(注:财务会计报表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9元,基金份额总额4,674,305,067.9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颢______ ______刘彩晖______ ____范瑛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税项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税项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关联方关系 6.4.2.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2.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1.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2.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3.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3.1.2 权证交易 无。 6.4.3.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3.2 关联方报酬 6.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由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25% / 当年天数。 2、本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含支付2010年业绩报酬41,846,205.12元。 6.4.3.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6.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6.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3.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4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指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金额均指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9 重大事件揭示 9.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9.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士变动: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爱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李爱华先生担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因工作调动,董杰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该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并公告。 9.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9.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9.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9.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9.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9.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一)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 (二)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能满足各投资组合运作的保密性要求; (三)研究实力较强,能提供包括研究报告、路演服务、协助进行上市公司调研等研究服务; (四)具备各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满足各投资组合证券交易需要; (五)能提供投资组合运作、管理所需的其他券商服务; (六)相关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交易单元。 2、本报告期内增加交易单元:光大证券、江海证券、广州证券、中投证券、招商证券。本报告期内退租交易单元:无。 9.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无。 §1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