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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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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4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

  ■

  注:①本基金在2008年4月15日由原封闭式基金转换成立。

  ②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宝盈中证100九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11年2月11日,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资源优选基金”)获配湖南凯美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气”)80万股,按发行价25.48元/股计算,成本2038.4万元,占当日宝盈资源优选基金净值的8.7751%,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由于凯美特气在2月18日上市后涨幅较大,造成宝盈资源优选基金对其投资比例被动超标,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因此宝盈资源优选基金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减持方式完成对凯美特气持有比例的调整。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在2008年4月15日由原封闭式基金转换成立。成立后,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原来作为封闭式基金的投资风格有较大差异,和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格也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业绩和管理人旗下其他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市场以结构性行情为主,各板块之间收益差异较大。上半年行情走势呈现典型的结构化分化行情。中小板和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14.84%、25.64%,沪深300和上证综指仅下跌2.69%、1.64%。

  年初管理人判断国家将延续2010年下半年对通货膨胀的紧缩政策控制,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将成为常态,市场流动性面临较大压力。由于对市场流动性紧缩的程度判断有偏差,没预计到紧缩超预期,以致在操作上偏乐观,造成业绩低于比较基准,但显著高于基金行业平均水平。

  经过前期大幅的下跌,6月底的上涨重新激发了市场信心,我们认为,中期底部探明,市场在下半年应能有一波普涨行情,上证指数3000点可期。更高的位置需要观察场外资金入市的情况;由于2011年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的复杂性,在3000点为初步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市场未来以2800-3000点窄幅波动的可能较大,个股机会大于板块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145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3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下半年,前期走弱调整幅度较大的中小板股票将出现分化。上半年中小板下跌的主要原因是一季度业绩增长大幅低于预期以及大小非减持。随着市场对中小板股票预期的降低,目前有一批公司会超出目前预期,而且估值较为合理。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展开,业绩增长预期良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个股开始重新步入新的上升通道,下半年将是本基金持股的重点。此外,消费、医药是未来中国结构转型中的重点,中期继续看好。

  本基金将继续重点以个股投资价值判断为主,更多的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投资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结合资源优选基金的特点,为投资者追求较高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任小组长,由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基金事务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投资部、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金融工程部负责对估值模型及方法进行筛选,选择最具适用性的估值模型及参数,并负责估值模型的选择及测算;基金事务部负责进行日常估值,并与托管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受市场影响被动超出监督比例,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45元,基金份额总额379,850,721.6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汪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钦,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瑜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08年2月6日至2008年2月28日决议通过的《关于鸿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 392号《关于核准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由原鸿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鸿飞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上市,存续期限至2008年4月14日止。根据深交所深证复[2008] 17号《关于同意鸿飞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原基金鸿飞于2008年4月14日进行终止上市权利登记。自2008年4月15日起,原基金鸿飞终止上市,原基金鸿飞更名为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基金鸿飞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587,318,195.00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根据《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关于原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8年6月25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 1.0877285,并于2008年6月25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后自2008年5月22日至2008年6月20日期间内开放集中申购,共募集53,001,904.19元,其中包括折合为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资金利息19,187.54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京报(验)字(08)第0006号审验报告予以验证。上述集中申购募集资金已按2008年6月25日基金份额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折合为53,001,904.19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集中申购资金利息折合的19,187.54份基金份额,并于2008年6月25日进行了确认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具有资源优势的股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X75%+上证国债指数X 2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税项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需披露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byfunds.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表中“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指卖出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指买卖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①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②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③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④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⑤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⑥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2、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① 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② 退租交易单元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退租交易单元情况。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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