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1-04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27日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2011-046。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1-047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2011-046。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1-04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曹春昱先生、刘学恩先生和王晨明女士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2011年1-6月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11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2、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785.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8,985.00万元,子公司之间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8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62%,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曹春昱、刘学恩、王晨明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