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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C23版)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数量: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回购股数不超过7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2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 回购比例:以公司完成回购700万股的数量上限计算,回购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20%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 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第一期回购期限为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拟回购不超过100万股的社会公众股;第二期自第一期结束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根据市场情况拟回购不超过600万股的社会公众股。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5,500万元或回购股份总量达到700万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特别决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并增强全体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德美化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关系管理制度》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9月15 日(星期四)下午14 :0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9日(星期五)。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967,568.00元。” 现修订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585,632.00元。” 三、《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08,967,56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8,967,568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17,585,63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7,585,632股,其他种类股0股。”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5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高德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孙志恒先生出席并代为投票。 本次会议由监事孙志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54 股票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到外围宏观环境和证券市场波动的双重压力,公司股价持续走低。自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8日,以复权后的收盘价计算,德美化工的累计跌幅达到28.53%,而同期的深圳成份股指数和中小板综合指数则分别累计上涨3.72%以及7.69%。目前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已经背离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公司的长期内在价值不相符。 因此,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司希望以适当的价格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相信,本次股份回购将有利于维护包括社会公众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化学制品类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以及公司股价过去30个交易日的算术平均值,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2元。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数量: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回购股数不超过7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2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 回购比例:以公司完成回购700万股的数量上限计算,回购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20% 。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 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第一期回购期限为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拟回购不超过100万股的社会公众股;第二期自第一期结束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根据市场情况拟回购不超过600万股的社会公众股。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5,500万元或回购股份总量达到700万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约定的上限700万股,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表1:股份回购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单位:股)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为201,320.7万元、141,783.6万元和76,784.5万元(未经审计),公司本次回购所需资金不超过5,500万元,回购资金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73%、3.88%和7.16%,对公司不形成重大影响。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合并口径为13,060.4万元,母公司口径为5,405.6万元,同时公司拥有一笔尚未计入2011年半年报的对天原集团股权处置的收益款约7,989.2万元(由于该笔股权处置时间为2011年7月,因此尚未计入上述2011年半年报的资产负债表),因此公司足以利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资金上限5,500万元,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间分两期择机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公司近三年所获得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较为稳定,2008年至2010年所获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328.9万元、17494.8万元以及7737.9万元,同时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为29.57%,低于同行业30.86%的平均水平,具有较大的财务杠杆利用空间。若在回购期间产生较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有足够的条件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来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回购实施后的财务影响 以德美化工2011年半年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回购公司股份700万股或不超过5500万元的上限计算,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每股收益提高2.25%,净资产收益率提高4.62个百分点,公司的业绩指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回购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提高至30.40%,仍然低于同行业30.86%的平均水平,债权人利益仍然能够得到保护。本次回购后德美化工的流动比率为1.62倍,速动比率为1.29倍,仍能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表2:公司回购前后的主要业绩指标对比
注:1、上述数据根据公司2011年半年报告为基础计算; 2、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总股本;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并增强全体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德美化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4、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以回购股份数的上限700万股计算,公司实施本次回购后,社会公众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4.77%(不低于25%),故本次回购不影响德美化工的上市地位。 表3:股份回购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单位:股)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小平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欣公先生、区智明先生、周红艳女士、陈秋有先生于2011年5月26日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其行权股份自上市日期2011年6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锁定 6个月;其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是十分必要的。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到外围宏观环境和证券市场波动的双重压力,公司股价持续走低。自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8日,德美化工的累计跌幅达到28.53%,而同期的深圳成份股指数和中小板综合指数则分别累计上涨3.72%以及7.69%。目前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已经背离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公司的长期内在价值不相符,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低估,给上市公司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不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通过适当的价格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可以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其内在的投资价值,有利于维护包括社会公众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并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的全部价款。公司本次回购所需资金不超过5500万元。公司支付5500万元的回购资金上限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能力影响不大,理由是: 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为201,320.7万元、141,783.6万元和76,784.5万元,公司本次回购所需资金不超过5,500万元,回购资金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73%、3.88%和7.16%,对公司不形成重大影响。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合并口径为13,060.4万元,母公司口径为5,405.6万元,同时公司拥有一笔尚未计入2011年半年报的对天原集团股权处置的收益款约7,989.2万元,因此公司足以利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资金上限5,500万元。 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间分两期择机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公司近三年所获得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较为稳定,2008年至2010年所获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328.9万元、17494.8万元以及7737.9万元,同时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为29.57%,低于同行业30.86%的平均水平,具有较大的财务杠杆利用空间。若在回购期间产生较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有足够的条件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来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特别决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54 股票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2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现拟于2011年9月15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15日(周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1年9月14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1年9月1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刘洪山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逐项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 5、出席会议人员: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9日(周五)。凡2011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1回购的方式; 1.3回购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1.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5回购股份的期限; 1.6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逐项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2.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2.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2.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2.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2.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4 投票简称:德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15:00至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大可 联系电话:0757-28399088 316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权限: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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