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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1-02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于2011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价格、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机构,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本决议自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章程修订案》,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许可经营项目:销售医疗器材、包装食品、包装饮料、酒;中餐(含制售主食、西食制品);西餐;零售、邮购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零售烟;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生鲜蔬果、粮油食品、副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散装非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制品、水产、鲜肉、禽蛋、茶叶;制作、销售中西糕点(含裱花蛋糕)及面包;制售豆腐、豆浆;现场分装销售熟肉制品;加工农副产品;销售腐蚀品、次氯酸钠溶液;零售音像制品;美容美发;普通货运;经营保健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避孕器械。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产品 )、土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首饰(金银饰品除外)、家具、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制冷空调设备、饮食炊事机械、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仪器仪表、农机具、花卉;打字;零售内销黄金、白银饰品;劳务服务;日用品修理;摄影;仓储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信息咨询;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通信器材、文化办公用品、汽车配件、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健身器材设施;收购、销售农副产品;洗衣服务;复印;健身服务;经营场地出租。”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四项议案,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1-02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力争先生于2011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力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1-02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1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5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0,399,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1年4月7日。本年度使用总金额为35241.31万元,当前余额为92,906.9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108.89万元和划款手续费0.5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专户存储银行。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于2011年4月20日签订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1-02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5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开始时间: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1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参会及登记方法 1、参会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010-57391823 传 真:010-57391823 联 系 人:黄仁静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表决方法: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х”。
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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