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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1年7月13 日至7月15 日接受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现场核查,并于2011年8月5日接到广东监管局【2011】38号文《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广东监管局的现场核查中,发现公司下属热电一厂4#机组停产未有及时公告的情况,公司重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检查结果告知书》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2011 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一、存在问题 现场核查中提出本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你公司下属热电一厂4#机组于2011年5月4日停产,你公司至7月22日才对停产的有关情况进行信息披露,热电一厂2010年度的营业收入超过你公司营业收入的10%,4#机组为该厂唯一具有生产能力的机组,该机组的停产是对你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你公司对于该事件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问题的分析和整改 根据粤府办[2007]28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全资下属企业热电一厂机组已被列入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关停计划。热电一厂共有四台机组,其中1#、2#、3#机组已经按照以上通知的要求,于2010年9月份正式关停,并已经通过广东省有关部门的核查确认,4#机组主要设备经过技术改造和环保设施整改,分别通过了省清洁生产审核、汕头市经贸局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和汕头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达标许可验收。因此,4#机组继续发电和供热。2010年至今,市场燃煤价格和运输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热电一厂经营面临较大压力。 2011年初,电厂根据燃料的库存情况,已布置落实业务部门专人对煤炭市场进行动态跟踪,积极组织燃料货源,争取4#机组能够持续发电生产。2011年5月份,由于燃料供应衔接不上,热电一厂4#机组从5月5日开始暂停生产,并对设备进行检修,目前尚未复产。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认为电厂停产只是暂时的,燃料供应解决很快将会恢复生产,故未能及时予以信息披露,至7月22日发布停产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措施:董事会对责任人给予了批评,要求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学习,加强包括有关信息披露等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与热电一厂保持重大事项及时沟通和报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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