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1-3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8月26日上午8: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尧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将以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44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45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47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48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49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50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51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52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17053号)和土地(土地证号分别为:烟国用【2008】第40656号、烟国用【2008】第40657号、烟国用【2008】第40658号、烟国用【2008】第40659号、烟国用【2008】第40662号、烟国用【2008】第40663号),房屋及建筑物净值为24,493,410.30元,土地净值为2,354,235.12元,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公司因本次贷款所发生的抵押资产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3.98%。截止2011年8月15日,公司累计抵押资产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6.60%。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