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VIP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冼燃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用该笔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关于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VIP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常永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用该笔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关于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生产旺季的到来,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加之2011年以来,银行利率屡屡提高,财务费用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使用该笔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本次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使用该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656万元/年(按目前1年期贷款利率计算),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发展是有利的。 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用该笔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毅昌股份本次将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改为使用该笔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毅昌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毅昌股份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