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4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3点3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为:高利民先生、黄卫书先生、黄立新先生、宋祖英女士、葛骏敏先生、孟宏亮先生、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王玉萍女士、张旭先生、邵毅平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1-04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规范公司期货交易监管流程,防范交易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将刊登在2011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2011年度内,公司预计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的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利用期货交易业务来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具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境内期货交易,交易的期货品种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具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7)详见2011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1-04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作为涤纶工业丝、帘子布、灯箱广告材料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在2011年度内,公司预计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的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的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利用期货交易业务来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境内期货交易,交易的期货品种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具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