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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1-03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10日发布《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29),于2011年8月23日发布《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1-030)。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1年8月26日~2011年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下午15:00~2011年8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二楼五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长谭文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0,882,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4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0,33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48,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普通决议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冷荣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770,763,2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99.98%,反对6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1%,弃权57,1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1 %。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770,792,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99.99%,反对6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1%,弃权27,9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0 %。 3、关于以信用方式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770,798,1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99.99%,反对59,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1%,弃权24,9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0 %。 4、关于2011年度为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履约保函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770,651,8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99.97%,反对223,9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3%,弃权6,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0.00 %。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利国、邓薇 3.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利国、邓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2. 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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