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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1-33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26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厂区办公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0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缺席董事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详细内容请参阅《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已登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11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1-34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7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38,16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2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365,749,998.08元。坐扣承销费27,315,000.00元和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6,434,998.08元,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3月7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336,434,998.08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207011129200183009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289,539.7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4,145,45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1〕73号《验资报告》。 2.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655,839,541.47元(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60,630,141.47元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595,209,400.00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79,952,231.8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累积取得的利息净收入1,646,315.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9月12日经本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全部由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2011 年3 月21 日,本公司及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椒江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三级审批制度。项目负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提出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请总经理签批后实施。实际付款时,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提出经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的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使用计划后,由财务负责人审批付款。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79,952,231.89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为49,952,231.89元;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为630,000,000.00元。 1. 截至2011年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11年6月30日,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59,520.9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1308号《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 2011 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中的59,520.94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9,520.94 万元。 3.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59,520.9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9,520.9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1年1-6月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1年1-6月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1-35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在台州市椒江外沙厂区办公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7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7名,0名监事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0名监事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学土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11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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