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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1-014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葛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3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便于咨询、沟通和交流及有效的控制审计成本,更合理的安排公司今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为30万元;上述解聘及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以及《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6)刊登在2011年8月3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全文刊登在2011年8月3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1-015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外环北路208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9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邮 编:226008; 传真号码:0513-85238129。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陈 坚 联系电话:0513-85238163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议案选项中打“√”,选项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1-016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原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了便于咨询、沟通和交流及有效的控制审计成本,更合理的安排公司今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经过认真调查及筛选,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且该所在南通设有分所,更有利于公司审计业务的安排与执行及审计成本的控制。因此,提名国富浩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2011年年度审计服务。 国富浩华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24个省市设有分支机构。国富浩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为美国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国富浩华现有从业人员近30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近1000人,是我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客户遍及全国大部分省市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业务涉及制造业、电力、采掘、石油、房地产、建筑、金融、水利、交通、航运、农林、教育、医药、信息与通讯等行业,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公司于201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为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为更好地安排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做出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3、经核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解聘及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业务约定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署。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1-017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1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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