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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1%。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为7,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由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利公司”) 就计划总投资为7,586.47万元人民币的“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项目”),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并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选定的商业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银行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就本次借款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可利公司对方自然人股东王大纲(曾用名王刚)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并托管协议》,由王大纲以其持有该可利公司49%股权全部质押并委托给本公司。 公司于2011 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二、 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3 日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4123050000095,注册地为新疆霍城县团结路34号,法定代表人为邓学斌,注册资本为96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铁路货运运输代理。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新赛股份与自然人王大纲分别持有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51%、49%股权。 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220.88万元、负债总额5,689.73 万 元、净资产5,531.14万元、资产负债率50.71 %。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期间,无营业收入。 三、 相关协议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5年;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年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 《股权质押并托管补充协议》 由可利公司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并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选定的商业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银行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本公司与可利公司对方自然人股东王大纲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并托管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银行借款首先用于归还新赛股份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的2,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其余部分用于“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由王大纲以其持有该可利公司49%股权全部质押并委托给本公司,股权质押并托管期内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及行使股东权力,股权质押并托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可利煤炭物流公司将新赛股份为其提供的2500万元全部借款本息并新赛股份为其担保的7000万银行借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由可利公司为新赛股份出具新的王大纲所持可利公司49%股权质押证明文件,并同时向公司注册地工商管理机构重新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新赛股份相关托管权利自动延续,原2010年11月26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并托管协议》自动失效。 四、 相关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2010年1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由本公司向可利公司提供期限为5年、资金占用费为同档次的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的借款,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由该公司用于受让 “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所需土地面积为50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由新赛股份与对方自然人股东王大纲于2010年11月26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并托管协议》,王大纲将其持有可利公司49%股权全部质押给新赛股份并委托新赛股份代为管理及行使股东权力,以规避新赛股份向可利公司提供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的偿还风险。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于2010年11月30日刊 登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该项质押已经在可利公司注册地工商管理机构登记。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对可利公司就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支持,有利于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相关可研报告等资料显示,该项目建成后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由于该企业是新建企业,项目建成后实际经营的好坏对该公司本次借款偿债能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将努力降至可控范围之内。 六、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陆矿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6,630 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3,26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由双陆矿业就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拟由原计划总投资额18,803.01万元调增至25,143.78万元,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向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经公司与双陆矿业对方股东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以下简称“六十六团”商定,由双方股东按照原始的出资协议并按照各自所持的股权比例向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六十六团及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双陆矿业51%股权对该项借款中的6,6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公司于2011 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1 年8月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二、 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于1985年9月21日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30001676,注册地为新疆霍城县界梁子,法定代表人为孙小刚,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新赛股份持有双陆矿业51%股权,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持有49%股权。该公司为新赛股份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220.88万元、负债总额 5,689.73万 元、净资产5,531.14万元、资产负债率50.71%。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期间,无营业收入。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5年; 3、担保金额:6,630万元人民币; 4、年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 相关其他重要事项 2010年11月26日,新赛股份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陆矿业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由该公司筹措项目借款1.3亿元人民币,经与双陆矿业对方股东六十六团商定,由双方股东按照原始的出资协议并按照各自所持的股权比例向双陆矿业提供筹措。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于2011年3月1日签定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双陆矿业就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6,6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同时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双陆矿业51%股权比例对该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6年。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于2010年11月30日刊 登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截止本公告之日,双陆矿业实际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累计借入固定资产项目借款3,955万元,尚余借款额度2,675万元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借入。2010年12月2日,双陆矿业与六十六团签订了《借款协议》,由六十六团按照所持双陆矿业49%股权向双陆矿业直接提供借款6,223万元,期限2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截止本公告之日,双陆矿业累计向六十六团借款735万元,尚余借款额度5,488万元,六十六团已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鉴于此,本公司与六十六团于2011年8月5日签订《反担保协议书》,六十六团同意按照所持双陆矿业49%股权所计算出的应当承担的借款担保额度为新赛股份按照2011年3月1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经履行及将要履行的6,63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双陆矿业51%股权比例对双陆矿业就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6,6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支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公司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项目建成后应当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六、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全面修订《新赛股份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2、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3、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4、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1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12日至13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下转C1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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