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8月29日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闽江大道融侨水乡酒店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五)会议主持人:尤丽娟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5985.3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985.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弃权票。 五、律师见证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柏涛、李金萍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