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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50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9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1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5份,收回1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2,278,655,884股增至4,557,311,768股。《公司章程》据此修改,修订后的《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近日,本公司接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为响应国务院的号召,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管理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部分人员的交换,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审计的合伙人和专业人士从2011年7月1日起加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财务审计等服务。 依据深圳证监局《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48号)和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后,为本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主要人员未发生变化。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八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9日。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51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8月25日分别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不存在虚假陈述和误导,一致同意报告所载内容。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53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八会议室。 7.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1年9月15日8:45 - 9:2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八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系电话:010-85259601 0755-82985859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0755-82985859 联系人:张 宇、陆 洋、吴 斌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按照以下指示表决(具体指示请以“√”表示):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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