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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并于2011年8月2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 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3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恩电气")于2011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号文件核准,摩恩电气以每股1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3,66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7,902.42 元,募集资金净额338,872,097.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确认。 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摩恩电气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共计6,887,789.02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后实际募集资净额为345,759,886.60元。 二、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5,759,886.60元的8.67%)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潘志强先生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0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 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吴雪明、张睿经核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摩恩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摩恩电气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本保荐机构同意摩恩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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