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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1-042TitlePh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8月3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下午15:00至2011年8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38号广东农信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因公事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出席会议7名董事一致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赖国传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48,271,1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65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7,771,9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8364%;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合计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86,043,0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49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赞成 286,042,3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3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4 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5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6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286,040,3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康晓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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