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013 股票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1-035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告 2011-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8月31日,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1112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内容是"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已在积极准备补充资料和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