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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编号:2011-01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1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暨人民币555,950,069.45元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此银行借款不包含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81,265,694.87元用于归还现有银行借款,174,684,374.5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编号:2011-01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对全体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显示或潜在的影响或损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编号:2011-01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鼎锦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1〕487号《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49,930.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8,950,069.45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6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止全部到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围绕公司主业,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下述项目,项目总投资913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1300万元:
三、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以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用于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暨人民币555,950,069.45元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此银行借款不包含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81,265,694.87元用于归还现有银行借款,174,684,374.5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555,950,069.45元提前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对全体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显示或潜在的影响或损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俊林、谢峰、罗金明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555,950,069.45元提前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1、华鼎锦纶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华鼎锦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也逐渐扩大,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安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华鼎锦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公告编号:2011-01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0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0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9日 6、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表决,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鼎锦纶”(601113)所有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1年9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公司证券室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1年9月16日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1年9月9日A 股收市后,持有华鼎锦纶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华鼎锦纶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华鼎锦纶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华鼎锦纶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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