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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1-026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2011-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告,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从事移动支付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宝公司")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Z2003151000010,许可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许可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28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在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备、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自2011年9月1日起,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期满前支付机构可提出续展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共向40家公司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业务类型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预付卡受理、银行卡收单,许可业务覆盖范围包括:全国、特定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次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使摩宝公司在行业内较早拥有了业务资质,同时也表明公司移动支付业务在机构、资金、技术、人员、风控、安全等方面已具备了较好的经营能力,对公司移动支付业务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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