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9月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11-038TitlePh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2011-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自 2011年 9月 5日起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 由"山东海龙"变更为"ST海龙",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更为 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77。

  二、实行其它特别处理的原因

  2010年末公司未履行担保程序亦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对外担保(未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所涉金额达42300万元,占201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9%。截至公告日,公司仍未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且2011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10,000万元。

  对于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特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担保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踪被担保方资信情况,严格控制风险,及时督促被担保方履行还款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条 及《关于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做如下风 险提示:

  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起始日期:2011 年 9 月 5日起;

  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77;

  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的股票简称由"山东海龙"变更为"ST海龙";

  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更为 5%。

  四、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马立臣 白杨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2270677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专 版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专 题
   第A009版:环 球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