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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补充更正公告 2011-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已在2011年8月27日发布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进行了披露,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补充披露如下: 一、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内容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之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且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政策于2011年4月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010年年度报告据此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公司2011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1-0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11年中报进行同口径调整,少数股东应分担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超额亏损为54,949,707.13元,其中2009年度应确认少数股东损益金额为-19,376,966.86元,2009年度之前确认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35,572,740.27元,影响调增2010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54,949,707.13元;影响调减2010年同期少数股东收益4,476,289.37元,影响调增同期未分配利润4,476,289.37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的说明如下: 1、董事会认为:该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之规定。 2、监事会认为:该次财务报表数据调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程序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溯调整,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之规定。 4、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该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事项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之规定进行。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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