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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1-02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人数为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0年9月3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已于2011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考虑到尚需等待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及办理股票发行等相关事项,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9月3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所确定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1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考虑到尚需等待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及办理股票发行等相关事项,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将授权期限延长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具体授权内容不变。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9月19日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1-02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拟于2011年9月19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1年9月1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工厂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准。 7、公司将于2011年9月9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事项: 1、审议议题: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9月2日的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898)68585274、68581055 传 真:(0898)68582799 联 系 人:魏 毅 汪 燕 3.登记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55 ;投票简称:欣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15:00至2011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1年9月19日召开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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