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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通“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约定赎回转认购业务的公告 2011-09-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投资理财自动化、智能化的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9月5日起开通"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约定赎回转认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念及适用基金范围 约定赎回转认购业务是指在新基金发行期内,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提交约定赎回转认购申请,系统按照投资者预先设定的条件在认购结束前两个交易日自动为投资者赎回所持有的特定数量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份额,并直接认购本公司旗下新募集基金的业务。 约定赎回转认购业务中,赎回基金必须是本公司所管理的货币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入认购基金为本公司处于募集期的新基金。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1年9月5日起。 三、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凡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客户均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业务。 四、业务规则 1、约定赎回转认购发起时间 新基金开始公开发售日至新基金认购截止前两个交易日为本公司约定赎回转认购业务的受理时间。 2、约定赎回转认购最低限额 约定赎回转认购的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含1000份)。 3、相关交易费用 约定赎回转认购业务所涉及的交易费率与本公司新募集基金的认购费率保持一致。 4、撤销约定的处理 投资者赎回本公司旗下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和认购新发行基金的交易属捆绑交易,其中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交易属主要交易,新发行基金的认购交易属附属交易。 投资者可以在提交申请当日至新基金认购截止前三个交易日撤销赎回转认购约定,撤销约定一旦提交,则整个交易将统一撤销,已冻结份额将做解冻处理。但提交申请为约定赎回转认购交易约定日期当天的,投资者不能撤销已经提交的交易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约定赎回转认购的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投资者不可对该基金份额进行处理(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但投资者可以通过撤销约定,解冻相应份额; 2、鉴于新基金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成功后有可能新基金已经结束认购,本公司有权在该情况下,直接按基金的一般赎回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赎回款项退回投资者资金账户; 3、若新基金认购结束日早于约定交易发起日,本公司有权将整个约定按统一撤销处理; 4、若赎回确认金额小于最低认购金额限制而导致无法成功认购新发行基金的,本公司同样按基金的一般赎回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赎回款项退回投资者资金账户; 5、若新发行基金实行比例配售,投资者原基金赎回款中未参与配售部分将按新发行基金的一般认购情形处理,本公司将在新发行基金的基金合同成立后将相关未参与配售部分款项退回到投资者资金账户。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9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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