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9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1-045TitlePh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1-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骨干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建设”)、江苏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房地产”)签订的总价共计人民币1.32亿元的合同于2011年9月1日生效,具体合同介绍如下:

合同一:本公司(合同“卖方”)与中材建设(合同“买方”)于2011年9月1日在江苏省昆山市签订了合同总价暂估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9000万元)的电缆买卖框架合同。合同期限接买方具体合同为准,合同标的主要为中低压电缆、控制电缆。

合同二:本公司(合同“供方”)与广厦房地产(合同“需方”)签订的总价为4200万元的购销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货款到账之日起合同生效,2011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需方3000万元的货款,此合同同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注册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沈军5008万元人民币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骨干子公司,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江苏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翟小平10000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水暖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江苏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江苏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宜兴本地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履行期限违约责任
中材建设9000万元结算方式与期限:一、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买方支付合同中电缆总价的60%作为合同预付款。二、其余款项依具体合同为准。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011年9月1日接买方具体合同为准。合同条款第八条:“买方违约责任:(1)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还违约金。产品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2)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广厦房地产4200万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叁仟万元(小写30000000元)给供方锁定材料价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货款到账之日起生效。2011年9月1日按需方具体要求为准。合同条款“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解决。”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两份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该合同。

(二)本次两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比例为10.52%。

(三)本次两份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四)公司2011年订单已较饱满,公司销售部门的工作重点已逐渐转移为2012年度的市场开发。

1、公司与中材建设的买卖合同,经商务洽谈,2011年12月31日前合同产品供货仅为10%左右,90%左右属于2012年度供货。

2、公司与广厦房地产的购销合同,经商务洽谈,2011年12月31日前合同产品供货仅为20%左右,80%左右属于2012年度供货。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中材建设签订的框架合同主要在下一年度执行,与广厦房地产签订的合同将根据广厦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情况执行,电缆一般在项目的后期才被大范围使用,所以公司预计将在下一年度提供广厦房地产项目的大部分产品。截止今年年末此次两份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此次签订的两份合同为框架合同,正式合同将根据买方(需方)要求签订。公司与本次合同的交易对手方合作关系良好,前期合作也较顺利,所以,实际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不存在较大风险。

(三)公司与中材建设签订的合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中材建设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中电缆总价的60%作为合同预付款,且本次合同的交易对手方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所以公司面临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较低。

公司与广厦房地产签订的合同已于9月1日到账首笔款项3000万,占该合同总金额比例的71.43%,所以公司面临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较低。

(四)此次两份合同中本公司提供产品主要为中低压电缆、控制电缆,为我公司技术成熟产品,非出口产品,所以不存在技术、汇率等风险。公司已做好相关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专 版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综 合
   第A011版:市 场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数 据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T001版:T叠头版:特 刊
   第T002版:特 刊
   第T003版:特 刊
   第T004版:特 刊
   第T005版:特 刊
   第T006版:特 刊
   第T007版:特 刊
   第T008版:特 刊
   第T009版:特 刊
   第T010版:特 刊
   第T011版:特 刊
   第T012版:特 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