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ST 得亨 编号:临2011-37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2011-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1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2011年5月9日,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11年5月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发出的11100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本公司于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其补充提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反馈意见回复。 鉴于本公司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为此,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的请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11年8月6日登载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公司将积极落实本次反馈意见中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