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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ST国创 股票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1-66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股东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益峰源”)书面通知,益峰源于2011年9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本次减持后,益峰源持有本公司股份33,802,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5%),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截止目前,益峰源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7,720,1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9%)。

特此公告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股票简称:*ST国创 股票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1- 67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益峰源”) 于2011年8月15日至9月5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本公司37,720,1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9%)。截止目前,益峰源持有本公司股份33,802,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5%)。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总股本377,685,000股,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678,99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0%),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益峰源持有本公司股份33,802,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5%),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减持完毕。

特此公告

贵州国创控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国创

股票代码:6001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集浩大厦A-1708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集浩大厦A-170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9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802,900股,占国创能源总股本的8.95%,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峰源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国创能源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次权益变动日至今,益峰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国创能源股份18,835,927股(占国创能源总股本的4.99 %)的权益变动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集浩大厦A-1708

法定代表人:刘凯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产品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期限:2002年8月23日至2012年8月23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41238059

股东及持股比例:刘凯 90% 杨朝礼 10%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集浩大厦A-1708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刘凯董事长中国深圳
杨朝礼总经理中国深圳
谢川董事中国深圳
黄淑董事中国深圳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减持股份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了收回投资成本,以及满足自身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其持有的国创能源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减持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国创能源股份已于2011年6月29日取得上市流通权。在后续继续减持国创能源股份的过程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日至今,益峰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18,835,9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

2011年8月15日至本权益变动日,益峰源已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国创能源股股37,720,1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益峰源持有国创能源股份33,802,900股(占国创能源总股本的8.8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678,99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0%),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国创能源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1年9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国创能源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乙栋一层
股票简称*ST国创股票代码6001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集浩大厦A-1708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47,252,900股 持股比例: 12.5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33,802,900股 变动比例: 8.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24日期间,益峰源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二级市场共减持国创能源股份24,270,177股(占国创能源总股本的6.43%)。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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