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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1-04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12月12日披露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7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目前,公司股改方案尚未实施。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1-04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恢复上市进展阶段 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4月2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于2008年4月26日公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9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14.2.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本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二、影响公司恢复上市的因素 1、公司向宜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97.5%股权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产股份过户证明材料。 公司2009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出售公司重大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09-033。 2009年12月18日,宜工资产及负债转让事项在宜春市袁州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2009年12月2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宜工资产及负债的股权过户手续虽已办理完毕,但涉及宜工相关债务的转移尚未完成、相关诉讼没有彻底解决,不满足补充材料第一条的要求,公司应继续完善补充材料的第一条,待材料完善后及时提交材料。 2010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债务转移公告,编号:2010-020。同时披露了《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所涉负债转让问题的法律意见书》以证明公司涉及宜工相关债务转移的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及宜工的相关诉讼并未彻底解决,公司应继续着力于此项工作。待相关诉讼彻底解决后再行提交复牌补充材料。 公司目前正在为彻底解决宜工问题而积极努力,公司与宜春国资委协商宜工问题的解决有望于2011年度内完成。 2、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24日完成了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160006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在积极解决宜工问题的同时也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非标意见涉及问题重视对待,以争取为公司尽快恢复上市扫清障碍。 三、现阶段恢复上市工作重点 1、督促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履行承诺解除公司对外担保 对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的担保解除情况: 截止2011年8月31日,公司解除对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的担保本金1300万元,现剩余本金3400万元,经本公司向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了解,上述债务将于近期偿还,届时本公司将解除对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担保责任; 对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担保解除情况: 截止2011年8月31日,公司解除对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担保本金共计7400万元。其中解除公司对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借款担保本金2400万元;解除公司对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的银行借款担保本金5000万元及孳生利息(2011年1月11日,公司持有的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42%的股份被拍卖,拍卖所得65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对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的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孳生利息)。现公司还需承担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金1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虹桥支行本金8000万元的贷款、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金桥支行本金5000万元的贷款。 因本公司与被担保方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已达成协议,约定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借款由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偿还,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因上述对外担保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相应损失由其承担,现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损失抵偿方案,公司将督促振兴集团尽快履行。 2、积极与合作伙伴就公司债权债务收购处理、收购兼并、恢复上市、增发(含债转股)、融资租赁、直接投资等方面的细节进行磋商。为公司进一步清理债权债务,恢复上市扫清障碍。公司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现正积极运作,待上述问题解决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有关文件函的要求准备材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如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1-04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1年9月5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转送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沪二中执字第384号: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股权及权益。冻结期限:自2011年10月13日至2012年10月12日。 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以下简称"虹口支行")与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唯科")于2003年6月17日签订了(沪虹)农银借字(2003)第3067号《借款合同》,约定:虹口支行发放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月22日,利率为年利率5.49%,按季结息。同日,虹口支行与三九生化签订了(沪虹)农银借字(2003)第3067号《保证合同》,约定由三九生化为借款人上海唯科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嗣后,上海唯科对到期款项没有及时偿还。 关于本案件的详细情况,请见2009年4月15日、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为:2009-022、2009-066。 我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与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振兴集团承接三九生化对上海唯科银行贷款的担保,如因对上海唯科担保而给三九生化造成的损失,由振兴集团赔偿。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振兴集团正与虹口支行积极协商转接公司对上海唯科的担保,以避免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害。 以上案件如有新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备查文件: 《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沪二中执字第384号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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