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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46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8月2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登载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47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5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杭州莱德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为保障杭州莱德公司房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12%。同时,杭州莱德公司另一持股49%的股东浙江省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二轻房地产公司"),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委托贷款7686万元。 二、贷款人及另一股东方基本情况 杭州莱德公司注册资本:贰亿元;注册地: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378号;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室内装饰;物业管理;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杭州莱德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 经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87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79,122.71万元,净资产为19,613.95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94.25万元。 二轻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注册地:杭州市佑圣观路74号;法定代表人:徐旭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宇经营、管理;装饰装潢及维修。杭州莱德公司为二轻房地产公司参股子公司,二轻房地产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经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6991.93万元,负债总额为122759.85万元,净资产为14232.08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为4677.94万元,净利润为-593.04万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12%; 4、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货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具体委托贷款合同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杭州莱德公司可有效补充杭州莱德公司房产开发项目营运资金,有利于杭州莱德公司及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杭州莱德公司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贷款利息的收取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莱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支持其正常项目开发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杭州莱德公司所开发的"绅华府"项目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较好,偿债能力较强,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上述贷款偿还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财务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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