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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1-01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 ● 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兹通知: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人)提议于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 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并批准关于申请更新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相关事项的议案; 2. 审议并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就前述第1项议案,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就前述第2项议案,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9月5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陈明先生的通知,其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一职。陈明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并无争议,就辞任之事,亦不存在股东需要知悉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陈明先生的辞任将在临时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届时,陈明先生将同时卸任其作为监事会主席一职。公司对于陈明先生在任期中对公司的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2011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提名王立新先生作为监事候选人的有关提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王立新先生获选后将与公司其他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将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后开始并于2014年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届满。王立新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立新,55岁,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王先生是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硕士,在中国石油石化行业拥有近40年的工作经验。王先生1998年2月起任胜利石油管理局负责人,2004年11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胜利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3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2009年3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2011年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对象 1. 凡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办公时间结束后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上的A股及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于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至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a.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时至16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三层永昌殿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b.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时至16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局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c.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要求见下文)。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3.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如书面授权委托书由委任者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此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 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局方为有效。 5.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派代表)应在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将本通知随附的回执(见附件二)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五、其它事项 1. 公司联系方式: 中国 北京 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C座0610室 董事会秘书局 邮政编码:100007 电话:(8610) 5998 6223 传真:(8610) 6209 9557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股东(亲身或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由于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并不直接以投资者的名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公司无法判断该等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因此,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4. 于本通知之日,董事会由蒋洁敏先生担任董事长,由周吉平先生(副董事长)及廖永远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李新华先生、王国樑先生、汪东进先生、喻宝才先生及冉新权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及由刘鸿儒先生、Franco Bernabè 先生、李勇武先生、崔俊慧先生及陈志武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57)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星期四)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举行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召开的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二: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57) 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公司董事会秘书局(传真:(8610) 6209 9557,地址为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C座0610室,邮政编码100007)。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1-01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9月5日,公司监事会接到陈明先生通知,其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一职。陈明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并无争议,就辞任之事,亦不存在股东需要知悉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陈明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届时,陈明先生将同时卸任其作为监事会主席一职。公司对于陈明先生在任期中对公司的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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