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1-02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1-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11年9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予以核准的决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