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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由于个人的原因,陈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兼总裁职务的辞职信。董事会接受陈伟先生的辞呈,并于2011年9月5日生效。公司感谢陈伟先生在工作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并祝他未来的个人和职业生涯顺利。董事会认为,陈伟先生的离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宋伯康先生兼任公司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兼总裁辞职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我们核查,陈伟先生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陈伟先生的辞职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1-03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5日在上海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29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伯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9月5日收到了陈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兼总裁的辞职信,并已生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伯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附:宋伯康先生简历 宋伯康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宋伯康先生曾任上海青浦华新镇镇办工厂厂长,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宋伯康先生同时兼任上海市工商联执委、青浦区工商联副会长、华新镇工商联商会会长,为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青浦区人大代表,并曾先后获得"上海市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和"上海市青浦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宋伯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90,000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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