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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120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31日送达公司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易风林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扩大销售和保证原料采购,公司决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潜在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银行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授信额度:贰亿元人民币 借款方式:包括银行贷款等方式 期 限:一年 利 率: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具体按实际合同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木西、樊行健先生和石艳玲女士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为扩大销售、补充流动资金和采购原料等,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借款方式:包括银行贷款等方式;利率: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具体按实际合同执行)。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潜在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对此我们一致表示同意,并认为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适度借款有利于企业经营,但同时提请公司在实际贷款中,一要注意控制负债率和风险,二要规范运作。 四、备查文件 1、2011年9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12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扩大销售和保证原料采购,公司决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潜在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银行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授信额度:贰亿元人民币 借款方式:包括银行贷款等方式 期 限:一年 利 率: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具体按实际合同执行) 三、备查文件 2011年9月6日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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