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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1-086TitlePh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1-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14,362股、限售流通股89,987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8月31日,质押原因为贸易融资。

  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569,891股、17,241,773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9月1日,质押原因为贸易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28,10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28,10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东方信隆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13,469,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13,469,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7%);康田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86,69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86,69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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