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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1-7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1-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确认事项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起诉本公司(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近日,本公司收到高新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高新民初字第2029号。该判决书判决如下: 确认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本公司120万股法人股股权,本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公司120万股法人股股权的过户手续。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 年九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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