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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9月7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仲汉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110,272,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仲汉根先生、陈晓东先生、姜正霞女士、季自华先生、张建国先生、贲银良先生、江树人先生、郭健生先生、李昌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江树人先生、郭健生先生、李昌莲女士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仲汉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姜正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季自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贲银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江树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郭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李昌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加平先生、唐中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王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唐中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0,272,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凯、胡遐龄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7日上午10时在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仲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仲汉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候选委员意见,决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郭健生先生、仲汉根先生、江树人先生,其中郭健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江树人先生、李昌莲女士、姜正霞女士,其中江树人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李昌莲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江树人先生、贲银良先生,其中李昌莲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仲汉根先生、江树人先生、陈晓东先生,其中仲汉根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仲汉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贲银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贲银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贲银良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15-83255333

  传真:0515-83516755

  电子信箱:jshuifenggufen@163.com

  (二)经公司总经理仲汉根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陈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兴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姜正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工情况,讨论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含税),并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涉及本人薪酬标准的表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经理仲汉根先生年薪130.56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晓东先生年薪65.63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3、副总经理王兴林先生年薪65.63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财务总监姜正霞女士年薪25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姜正霞女士回避表决。

  5、董事会秘书贲银良先生年薪25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贲银良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卞宏群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卞宏群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孙永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永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孙永良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孙永良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15-83255333

  传真:0515-83516755

  电子信箱:jshuifenggufen@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7日

  附件: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仲汉根: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自1982年起一直从事农化行业的管理和经营,历任大丰县兽药厂厂长、大丰市农化厂厂长,系公司主要发起人及创办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焦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得"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首届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等荣誉称号,现任江苏省盐城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仲汉根先生持有公司86,306,4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9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晓东: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江苏大丰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技术科副科长;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质监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曾多次荣获大丰市、盐城市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系盐城市专家库成员。

  陈晓东先生持有公司652,9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陈晓东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兴林: 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老师,历任山东京博农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副总经理、成都皇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农易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迄今为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理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兴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姜正霞:女,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历任厦门市塑料厂总账会计、财务经理,盐城丰鼎针织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丰山集团总会计师,大丰泰华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姜正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贲银良: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化学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河南欣鑫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贲银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审计部经理简历

  卞宏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进出口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卞宏群先生持有公司1,630,0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卞宏群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永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事业二部办公室副主任、事业二部总经理秘书、证券部证券事务管理员。

  孙永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孙永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7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1年8月27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7日11时在大丰市人民南路90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 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王加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一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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