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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1-04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11年9月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独立董事朱学峰先生、独立董事李沐曾先生、独立董事房玲女士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能源动力和劳动力的价格也在上涨,因此公司对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及拓展市场等支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于2011年9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1-04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6号文核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5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56.3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03.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8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50,950万元,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453.61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617.26万元。

  2、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园新纺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661,878.75元收购深圳市园新纺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拓展业务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若公司所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投资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说明。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能源动力和劳动力的价格也在上涨,因此公司对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及拓展市场等支出。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展业务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英飞拓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英飞拓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1-05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9月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刘恺祥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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